共青团平阴县委 关于做好2015年度平阴县青年文明号 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基层团组织: 为进一步深化青年文明号创建活动,引导和激励广大青年集体和青年职工弘扬“敬业、协作、创优、奉献”的青年文明号精神,共同为“共建共享幸福平阴”贡献力量。经研究,决定在全县开展2015年度济南市青年文明号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2016年5月 二、申报范围 1. 积极开展青年文明号创建活动,取得显著成效的青年文明号创建集体; 2. 评选标准依据《平阴县青年文明号管理办法》(2015年4月修订)及省市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三、申报条件 1. 符合《平阴县青年文明号管理办法》规定的基本条件; 2. 团的组织健全、活动规范,团员青年能积极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3. 坚持开展青年文明号集体信用建设示范行动、青春绿色行动、与特困青工“一助一”活动、与“两新”组织“一助一”结对团建活动; 4. 集体成员无违法、违纪现象。 四、申报要求 1. 采取自愿申报、逐级选拔、择优推荐的办法,各基层团组织择优推报1个青年集体。新申报青年文明号集体和继续认定青年文明号集体必须是集体所属行政关系所在街道青年工作共建委员会成员。 2. 新申报的青年集体需要报送: 纸质版材料(加盖公章、一式一份):《2015年度平阴县青年文明号申报表》(见附件) 电子版材料:(1)《2015年度平阴县青年文明号申报表》;(2)2000字以内的事迹材料(青春绿色行动开展情况要独立板块说明);(3)《平阴县青年文明号特邀监察员登记表》,请参照《平阴县青年文明号管理办法》(2015年4月修订)的具体要求报送。 3.继续认定的青年集体需要报送: 电子版材料:(1)《平阴县青年文明号特邀监察员登记表》,请参照《平阴县青年文明号管理办法》(2015年4月修订)的具体要求报送。(2)《平阴县青年文明号备案表》。 4.各单位请于5月31日下午5:00之前将上述材料纸质版报送至团县委办公室,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 5.在申报的同时,需要在工作场所内外醒目位置悬挂和设置青年文明号创建标识,并进行不少于30天的公示,主动接受团县委和社会各界的监督评议。公示内容包括:(1)全国青年文明号信用公约和本单位服务承诺;(2)创建平阴县青年文明号的标识、标语或旗帜;(3)申报材料的主要内容;(4)平阴县青年文明号监督电话(0531-87883727)。 五、有关说明 1.青年文明号申报坚持总量控制、适度从严的原则。请各单位在积极推报新申报青年文明号集体的同时,认真排查本单位系统现有的县级青年文明号集体,按照《平阴县青年文明号管理办法》(2015年4月修订)的具体要求进行对照检查,符合继续认定条件的县级青年文明号按通知要求报送相关备案材料。本次未报送备案材料的县级青年文明号集体视为自动放弃,将取消县级青年文明号资格。 2.各青年文明号集体要按照《平阴县青年文明号管理办法》(2015年4月修订)中《平阴县青年文明号(星级)量化考核评分表》的量化标准进行自查打分,各单位按照比例要求,给文明号集体划定星级。 3.各级团组织要本着择优推荐、宁缺勿滥的原则,严格把好质量关,积极做好推荐上报工作,把那些具有代表性和先进性、有创建积极性和发展潜力的青年集体推荐上来,确保创建活动的顺利开展。 联系人:秦菲菲,电话:87883727,邮箱:pytxw@126.com。 附件:1.2014年度平阴县青年文明号新申报(备案)表 2.2014年度平阴县青年文明号汇总表 共青团平阴县委办公室 2016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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