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5年度县级五四表彰 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基层团组织: 今年是中国共青团建团94周年,为切实加强团的基层组织建设,推动团的各项工作深入开展,鼓舞和激励各级团组织和广大团员青年、团干部迅速投身“比作风、比效能、比担当,做表率”活动热潮,为共建共享幸福平阴而努力奋斗,团县委决定,今年继续评选表彰全县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五四红旗团委(团总支)、五四红旗团支部、优秀青年志愿者、优秀志愿服务集体。现将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平阴县优秀共青团员 坚持党的领导,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品德高尚,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在青年中起到良好的“孝心”示范作用;勤于学习,善于创造,甘于奉献,在本职岗位和社会生活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自觉遵守团的章程,模范履行团员的各项义务,积极参加团的活动,保持团员先进性;经常性参加志愿服务;团龄在一年以上,年龄为14-28周岁。 (二)平阴县优秀共青团干部 政治素质高,理想信念坚定,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新风正气;在青年中起到良好的“孝心”示范作用;在团的岗位上勤奋工作,团结带领团员青年积极参与经济社会建设,成绩显著;严格自律,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新风正气,模范遵守党内和团内的各项纪律;热爱团的岗位,坚决执行上级团组织的决策部署,积极参与全县团的重点工作,在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和基层工作中取得明显成绩;经常性参加志愿服务活动;从事团的工作时间原则上不少于2年;年龄不超过38周岁。 (三)平阴县五四红旗团委(团总支) 1.符合“四好一规范”的团组织创建评选标准。 2.团组织设置完整,工作制度完善,团务基础工作规范。 3.团委班子健全,能够按期换届;团委班子工作能力强,业务精,团结进取,作风扎实,富有开拓精神,在团员青年中具有较高威信;在青年中起到良好的“孝心”示范作用。 4.能创造性地开展团的工作,全团性品牌活动和重点工作有成效,有1项以上具有示范推广作用的特色活动或工作。 5.切实履行团委职责,带动支部建设,所属团总支(支部)能够按期换届,组织制度健全,富有活力。 6.能引导团员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团组织对团员具有较强的吸引力和凝聚力。 (四)平阴县五四红旗团支部 1.团的工作有品牌、有特色,有1项以上叫得响的特色活动或工作品牌。 2.符合“四好一规范”的五四红旗团组织创建评选标准。 3.团支部组织设置完整,工作制度健全,团务基础工作规范,能够按期换届。 4.团支部成员能力强,能够认真落实上级团委的各项工作安排,紧密团结凝聚团员青年,创造性地开展团的工作;在青年中起到良好的“孝心”示范作用。 5.有能够满足青年需求的文化、娱乐、体育活动设施,团的工作在团员青年中有影响力和吸引力。 (五)平阴县优秀青年志愿者 坚持参与志愿服务活动1年以上,服务时间累计50小时以上;秉持志愿服务理念,弘扬志愿者精神,热心志愿服务事业;具有良好的服务、开拓和创新意识;在志愿服务中表现优异,贡献突出,赢得广泛赞誉,具有一定的号召力和影响力。 (六)平阴县优秀志愿服务集体 依法成立1年以上,累计开展志愿服务活动10次以上;组织机构完善,管理规范;成员精神风貌好,服务热情高,凝聚力强;开展志愿服务活跃,服务成效显著,具有良好的示范带动作用和社会影响力的志愿服务集体(包括基层志愿者协会、服务团队,学校、机关企事业单位志愿服务组织等)。 二、申报名额 各直属团组织要按照申报条件和分配名额(详见附件7)做好人选和单位的推荐工作。平阴县优秀共青团干部原则上每个单位限报1个,从中择优评选。申报工作完成后,团县委将按照一定差额比例从中择优确定表彰人员和单位。各直属团组织推报的候选人(单位)数量、结构应与团员、团干部、基层团组织在各领域的分布情况相匹配。 三、有关要求 申报工作要高度重视,精心布置,严格把关,通过申报评选,激励和调动各级团组织和广大团员、团干部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各直属团组织要对拟申报的单位和个人进行深入考察和了解,在听取党组织意见的基础上,确定申报名单,并认真填写申报表,撰写申报材料(不超过2000字)。 申报表格和申报材料请于2016年3月11日前报团县委办公室。申报表要求纸质版一式1份、加盖公章,并将申报表格和申报材料电子版发至团县委电子信箱。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团县委邮箱:pytxw@126.com;联系电话:87883727。 附件1. 平阴县优秀共青团员申报表 附件2. 平阴县优秀共青团干部申报表 附件3. 平阴县五四红旗团委(团总支)申报表 附件4. 平阴县五四红旗团支部申报表 附件5. 平阴县优秀志愿者申报表 附件6. 平阴县优秀志愿服务集体申报表 附件7. 申报名额分配表 共青团平阴县委 2016年3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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